新闻中心
基金业协会“强制”非私募证券投资业务管理人入会?首页 > 新闻中心 > 稼轩动态 > 正文
 2017-10-27 何夷雪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

 

最近小编被微信公众号里推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的新闻刷屏了,几乎所有的相关文章都是围绕一张落款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题目为“入会温馨提示”的图片出发,从法律层面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加入基金业协会的有关事宜进行分析讨论。小编经查询基金业协会官网及协会微信公众号,未找出该图片原文。那么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业务的管理人是否必须申请加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呢?

 

就此问题,小编特询问何夷雪律师,现得到答复如下

微信扫一扫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安曲江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七层    电话: (029)68206166  传真: (029)68206135  备案号: 陕ICP备15008527号  陕公网安备610113020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