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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冠华律师,200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在新疆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执教一年,2004年在西安后从事专职法律工作,2008在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同其他律师共同创建了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现阶段一直在该所执业。
执业期间主办或参与办理了大量涉及国有企业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同时,先后为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西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新疆冠农艾丽曼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扬州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等多家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其中涉及公司改制、中外合资企业组建、建筑工程、著作权保护、电子商务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等多种法律服务类型。
近两年先后办理的重大诉讼案件:陕西省建设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和陕西大洋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西安天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江苏扬州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兴庆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西安稷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和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等,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000余万元。